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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户口转入条件

2014-07-05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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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户籍办理规定及流程

一、迁入市区户口审批

1、  投亲落户

事项名称:投亲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符合投亲落户条件要求(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

1)迁入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指户口在市内的一方)单位或居委开具与迁来人关系、有固定住所的证明。

3)申请人(指户口在市内的一方)个人书面申请。

4)夫妻投靠除以上四项外另需结婚证及复印件。

5)子女投靠父母年龄18周岁以下,如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子女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6)父母投靠子女,父母55周岁以上,且居住地身边无子女,才可投靠子女,并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2、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

事项名称: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符合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条件要求,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

1)迁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

脑打印)的户籍证明。

2)随迁夫妻需出具结婚证,随迁子女的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或村委)。

3)营业 执照、纳税证明及纳税发 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申请及迁来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证明(说明迁户

原因和无违法犯罪行为)。

5)迁入地居住证明(含暂住证)。

6)办户审批表。

3、聘用、招聘人员(只迁本人、不带家属)落户

事项名称:聘用、招聘人员(只迁本人、不带家属)落户  

办理地点:临汾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办理条件:因本人在市区被聘用、招聘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

1)迁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

2)用人单位证明。

3)聘用合同书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申请。

5)住(租)房证明(由居住地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

6)办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