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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规模标准

2014-12-18 1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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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公布《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对江苏省推进城镇化的影响和政策建议》,描绘江苏最新城市规模版图。

根据最新公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全省特大城市1(南京)I型大城市2(苏州、无锡)II型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6个,I型小城市33个,II型小城市7个。

新标准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II型大城市。据此,昆山被划定为II型大城市,是苏州四个县级市中唯一一个。同时被列为II型大城市的还有徐州、常州、南通、淮安、扬州、连云港和江阴。

城市规模的确定会引起人口引导政策的变化。根据此前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