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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档案规范通知

2018-08-12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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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认识。档案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规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是“合理管档、科学用档”、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利益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提高对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认识,要从提高我市档案管理水平,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高度,切实抓好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的宣传工作。各县市区要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广泛宣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对《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操作手册》进行集中学习,将《操作手册》内容学深学透,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开展服务,不断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稳步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成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核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管数量,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17428日前上报市局,确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顺利开展。

系 人:姜 刘洪祥

联系电话:0536-8875297   8875209

电子邮箱:dak5239@126.com

附件:

1. 潍坊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