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
2015-05-08 10:00:27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1.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
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中,它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一般用于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不过在实际工作中,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对象也常常包括市场主体及公民个体。比如在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中,其对象常常是针对企业或者个人的。
2.何时出现非行政许可审批?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此前中央部委、各级政府的规章制度中对行政许可进行的许多规定,并没有列入《行政许可法》范围内,而为了保持政府及社会各项职能正常运作,这些规章制度不能立即取消。当时国务院便出台了相关规定,开列了一些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审批权限清单,作为非行政许可审批,并要求各级政府能够尽快清理、减少直至取消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
3.非行政许可审批带来哪些问题?
非行政许可审批,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是因为它一直游走在合法与不合法的中间地带。尤其是在实行过程中,有部分本应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审批被列入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还有的是根本没有必要设置的审批。
由于只有副省级以上城市才有设立行政许可审批的权限,且设立一项行政许可审批,必须遵循一套严格的法律流程,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部门选择“走捷径”,将本该属于行政许可审批的事情放入非行政许可审批中。这种未按照《行政许可法》设立的审批事项,易出现以各种名目限制市场主体发展的现象,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损害。
同时,非行政许可审批为“模糊权力”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各级政府部门中负责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公务人员,都有可能因手中的审批权力滋生腐败。由此产生各种请客送礼、走后门的行贿、受贿现象。
此外,不必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也给公民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4.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将有哪些影响?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可以减少市场主体、创业者进行企业注册及其他经济活动时的时间、经济成本,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高效率运转。“比如现在实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就使现在的创业者在注册企业时不用跑那么多部门,手续简单了很多,省时省力。”
此外,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也避免了权力界定的模糊,端掉了权力腐败滋生的土壤。权力清单出台后,对各级政府的权力界定变得更加明晰,每一个部门有什么权力,没有什么权力,一目了然,不在清单上的,就不属于权力范围,“请客送礼也没用”。
简政放权是革政府自己的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也必然意味着一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一部分人的权力被减少了,被限制了,所以推进起来才有难度。从建设法治政府的层面上讲,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是简政放权不断深入的表现,它对政府执政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对依法行政具有正面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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